她曾是我的室友。依蘭。
中等姿色,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不醜不美。她是那種在聚會後,別人提到她,另一個人會想半天,然後說:「噢,好像記得有這個人。」好像記得,不至於全記不得,依蘭就是這樣地「中等姿色」。
倒有一雙滿好看的手。因為我們是室友,才注意到她的手。不得不注意,因為她自己太注意。白淨嫩滑,青春少女不肯洗碗的,都有那樣一雙手。依蘭全身上下沒有什麼地方好作
怪的,就特別在乎她那「好軟的小手」(她自己這麼說〉。
也是報紙害的,不知她看了什麼報紙,說女人保養手,最好的辦法,是每晚睡前,手上塗滿橄欖油,再戴上綿手套,假以時日,那雙手便會又嫩又滑。依蘭開始在睡前塗油,並且戴上白綿手套。還有個不是為外人道的秘密,依蘭喜歡裸
睡,她總是跳進被子裡,然後扔出剛脫下的睡衣。但是,手套不扔出來的。
從戴手套那天起,依蘭就不能算是裸睡。我開玩笑激她,說要給她介紹男友,睡覺什麼也不穿的男人,只打一條領帶。她不能欣賞我的幽默,還跟我絕交一星期。
畢業後未再見,再見是十年後,依蘭已婚七年。
那晚去敲她家門,依蘭穿著睡衣開門出來,兩人歡呼擁抱,她先生在看肥皂劇。我們聊天,不經意看到她的手。主婦手,皮粗筋起,指甲油掉了一半,食指指甲還缺一塊,看得出來,菜刀切的。
告別時,確信她不裸睡了。那長睡衣,一排密鈕扣,起碼兩百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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